该男子因醉酒驾驶而被定罪,并请朋友搭车。这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5-10-16 13:09
楚天都市报集木讯(通讯员张亚涛、刘秀、曾艳娟)一辆“家庭”车辆再次出现在检查站,朋友被“转播”,双双因醉酒驾驶被调查。 10月13日晚,武汉青山交警30分钟内抓获两名“酒驾司机”。当晚,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交管大队七连开始严厉打击夜间交通违法行为。晚上10时16分,民警程明在对友谊街建设十路至工业四路路段进行例行巡查时,发现肇事司机刘某脸色通红,神色犹豫。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刘某体内酒精浓度达到每100毫升27毫克,属于酒后驾车违法行为。 “酒后驾车危害很大,我们今天必须吸取教训。”吴彩怡班长给先生颁奖。现场对刘先生进行法制教育,依法暂扣刘先生的驾驶证,并当场作出处罚决定。考虑到车辆滞留影响交通,警方多次责令刘先生联系正规代驾服务机构。刘先生遗憾地点点头,当场拨通了司机的电话,就离开了。这场交通违章事件看似结束了,但仅仅30分钟后,晚上10时45分,青山区交警贾柔军、张艳在友谊大道至工业街的检查站再次拦截了该车。 “这辆车是三十分钟前检查过的!”核实民警手机端信息后,张艳立即命令司机金某下车接受检查。检测结果显示,靳某的酒精浓度为每100毫升26毫克,也属于醉酒驾驶违法行为。面对铁证如山随后,靳某不好意思地承认:“我和刘某是朋友,我刚刚看到他被审讯,我就觉得少喝点酒好……”审讯结束后,当晚,刘某和金某一起吃了晚饭。刘有幸在开车时先被询问,而金则一边“广播”他的驾驶,一边看着他的朋友受到惩罚。没想到,他就在下一段路被拦截了。 “同一辆车,同样的两个朋友,30分钟内连续发生同一类型的违法行为,这是一起典型的残酷事件。”七连的承先生说。军副连长指着监控录像说:“只要越过醉酒驾驶红线,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相关规定,刘某、金某均被处以2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记12分。这意味着您将必须再次参加科目考试,并且六个月内不能开车。